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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2-04, 11:06   #1
不肖人士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1
文章: 3
預設 謝謝給錢,我有事先走!

台北縣一名男子透過「住商不動產」,以四百三十萬元買下板橋一戶四十坪舊公寓,原以為撿到便宜的他,事後發現該屋竟是發生過命案的凶宅;苦主不滿當初仲介員介紹時,直誇屋況良好,且在契約上簽註「沒有發生過命案」,未料該屋竟是仲介員在命案發生後,為了賺取近百萬元價差而以低價搶買的凶宅,苦主退屋不成,一狀告上了消保官。


隱匿屋況可求償
台北縣消保官昨找來雙方協調,不過當時該仲介員所屬的「住商不動產」板橋雙十加盟店,以「該仲介員已離職」為由拒絕負責;而「住商不動產」總公司代表陳玲玲,更指稱雙十店是加盟店,總公司無法代為負責。北縣消保官何瑞富對此指出,由於房屋仲介業者在契約上載明該屋沒有發生過命案,但卻隱匿實情,依《民法》二二六條規定,若房屋況狀與業務員所說不符,依法得以解約,並可要求實際及精神上賠償。
誤買凶宅的周先生(四十八歲)向消保官指稱,「住商不動產」板橋雙十加盟店的業務員陳勇良在去年十一月時,向他介紹板橋市龍泉街上的一間舊公寓四樓,當時仲介員不斷向他說屋況正常,且保證房屋沒有問題,由於該地同條件的房價在五百萬元上下,而該宅只要四百三十萬元,他隨即同意買下,簽約時,該仲介員也在「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中的「是否有發生命案」項目中勾選「否」,讓他覺得相當安心。


總公司置之不理
周表示,一家人搬進去後,二十九歲的兒子就頻頻說:「聽到怪聲音呼喚,有時也看到透明人影」」他因此還帶兒子去問神看醫生,想不到三個月後,在到派出所詢問,竟得到「那間房子曾發生過燒炭自殺命案」的答案。
周氣憤地指出,而發現屋子是凶宅後,經過一番調查並找消保官協調,才又發現原來命案發生不久,陳即以三百五十萬的超低價將房子買下,隨後又以四百三十萬轉賣給他,另外還抽了十萬元仲介費。周表示由於總公司說不關他們的事,加盟店也置之不理,他已請律師提出解約及求償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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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陷阱與注意事項


購屋陷阱
1.海沙屋、輻射屋
2.管線老舊、漏水漏電
3.房屋結構不良
4.屋內權狀實為違建
5.業務(廣告)誇大不實
6.屋宅曾發生命案


注意事項
1.請賣方提檢驗證明
2.儘量白天或下雨後看屋
3.找有信譽的建商
4.瞭解原建商口碑
5.確認加盟店與總公司間的責任義務
6.多詢問鄰里居民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消保官
轉述:蘋果日報
不肖人士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12-09, 17:21   #2
kokoweb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06-12
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8
預設

該業務員實在很可惡~
以「該仲介員已離職」為由拒絕負責
你問雙十店該業務員的佣金,雙十店業績有沒有向該業務員抽佣??
那有置至不理的道理?
不過還是要請該業務員出面負責才是!!
kokoweb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7-12-15, 16:56   #3
社會人士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2
文章: 0
預設 從業人員~也有力不從心之時

關於仲介人員~縱然很努力的想服務客戶~也希望把每一件客戶所委託的買賣處理得盡善盡美.尤其是凶宅的問題.但反問目前有那一個管道或有關單位能讓從業人員查到是否凶宅的準確資料~據我所知是沒有這些單位~業者祇能向街坊鄰居~做詢問~據我所知當地的警察局也沒做凶宅的登錄業務~也不提供此項服務~所以業者有時運氣不好也會吃上官司~苦耶~~
社會人士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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