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1, 09:2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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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雙城街,這樣算凶宅嗎??
我最近要搬家,因為之前住過雙城街這棟有小陽台的樓中樓套房
覺得硬體設備很不錯,只是這棟大樓真的太多人再抽K菸了 但是因為硬體設備都是我想要的所以想要搬回來 因為之前我是直接找管理室問說有沒有套房可以出租 所以這次我也就直接走進我熟悉的大廳問當班的管理人員 沒想到管理室要我去網路上直接找有出租的房東或是仲介 所以我就走去外面的農安街也是飯店式管理的挑更高樓中樓 那邊管理人員就很友善 換證件,介紹要出租套房的坪數和價位還有前一位房客,這邊住戶等等的 但是那棟的浴室實在都太小了 我那位熱心的管理員說再看看附近其他的大樓再考慮 她就說到我以前住的那棟大樓年初有人跳樓 我找了一下還真的有這篇新聞 這樣算凶宅嗎?? [轉載] 酒店傳播小姐 為情跳樓自殺身亡 @聯合報 2011-01-06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即時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雙城街今天凌晨發生女子跳樓自殺案,30歲的酒店傳播小姐蔡懿玲,酒後與小她6歲的經紀公司王姓男友爭吵,跑到租處14樓頂,與男友最後電話談判決裂,蔡女衝越頂樓圍牆,跳樓過程中郭姓女室友一度捉到蔡女的手臂,未料,蔡女死意堅決,竟猛力推開郭女,人掉落一樓地面,當場死亡,全案由警方調查處理中。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078041.shtml |
2011-08-23, 16:4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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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當初是到金x問有沒有套房出租的那位小姐嗎?
14樓頂~~我想 也只有那個社區 是14樓的。 民法認定是,只要是 非自然死亡 都稱為兇宅,我覺得這樣很怪! 又有人又說,只要經過轉手,又不是兇宅了,住得舒服最重要吧。 那種選擇輕生的人,真的是害人害己的人類。 兇宅的定義,應該解釋成,發生兇殺命案/火警造成人員喪失,為是。 不然台灣會有一大堆 兇宅。 如果您是那位小姐,8號那間,是有套房要出租,因為上一間沒交接給下一間物管公司, 所以我有重新建立了,目前是有幾間要出租的,因為後來屋主有到一樓登記,妳或許可以在去櫃檯問一次。 此篇文章於 2011-08-23 17:37 被 情緣101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