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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9-14, 21:52   #1
心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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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國泰街~隱瞞凶宅賣屋 法院判還購屋款

板橋國泰街25巷6號 ? 樓之 ? 是這起事件的發生地嗎?請問有人可確認地址嗎?
近日匆忙搬家租了間套房,入住後鄰居說曾有女子因感情因素燒炭輕生,好像就是我租的這間!!!上網一搜竟然搜到今年3月的新聞事件,而事件中的屋主姓廖,竟然跟我的房東一樣姓廖......拜託大家幫忙提供正確的地址,感恩不盡!!

2011年03月16日 05:20 中央社即時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6日電)廖姓女子在民國95年賣新北市板橋區的房子,遭買家發現房屋為凶宅而退訂。廖女去年故技重施,隱瞞事實賣屋,遭另1買家提告。高院判決廖女要將購屋款全數還給買家。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公佈的判決,廖姓女子在民國95年賣新北市板橋國泰街的房子,被買家查出曾有女子因感情糾紛,在屋內燒炭自殺,嚇得退訂。廖女去年1月間故技重施,又找上房屋仲介賣屋,1名王姓男子購屋付了新台幣160萬元後,經鄰居告知,才發現房屋為凶宅。
  王男認為廖女惡意隱瞞房屋為凶宅的真相,氣得告上法院。法院一審認為,廖女當初賣房子時未盡告知義務,且應負擔房屋的「瑕疵擔保責任」,判決廖女還王男160萬元。
  廖女不服上訴至二審,高院仍維持一審認定,判決上訴駁回,廖女須將160萬元還給王男。全案可上訴。

此篇文章於 2011-10-01 19:56 被 心驚驚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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