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3, 21:1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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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死亡,能不能列為凶宅..
工地意外死亡,能不能列為凶宅,是個人的《各自見解》,工人因在工地發生意外而死亡,雖然不是在大樓的某一間的住宅,但是還未《完工》就發生死亡事件,換成自己也會感覺怪怪的..
工人因電梯施工墜落而死亡,完工後:獨自搭電梯,難道心理不會............ 地下室鷹架倒塌的傷亡《三至五位》是常有之事,獨自至地下室停車場,難道心理不會....... 新大樓住宅相信沒人會買,這類型的環境吧?況且建設公司也不會《便宜賣出》的! 最近三峽工地的兩位工人墜樓,和林口的遠雄地下室鷹架坍塌都是傷亡重極度... 所以能不能列為凶宅!看個人的見解.... |
2007-12-03, 22:59 | #3 |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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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建地事件...或事故現場..
小弟認同,但是如果知情的話,自個會感覺不《自在的》,況且是怕沒錢買房子... 有錢的話...........房子多的是.....沒必要自己嚇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