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07-23, 13:39   #1
Wesker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5-01
文章: 512
預設 台中市文心南六路

補教界名人「湯尼陳」陳志鵬將透天厝租給男子林永在,未料林在屋內燒炭自殺,透天厝成了凶宅乏人問津;陳訴請賠償,法官認為透天厝確實因此貶值,判決林的父母在承繼兒子遺產範圍內賠償兩百七十九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九十五年四月,林永在向陳志鵬承租台中市文心南六路一棟透天厝二樓,月租三千元;九十六年元月間,林永在於租屋處浴室燒炭身亡,透天厝變成凶宅。

資料來源
http://blog.udn.com/giveman/3141495
Wesker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