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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6-21, 03:58   #1
揭穿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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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信義房屋會買到兇宅 !!

我朋友二月份跟信義房屋景安店買一間位於

台北縣中和市南山路 236巷 24 弄 34 之 3 號  頂加八間套房

於四月中 ”完成過戶” ” 點交前”  前屋主換約時發現404號房客燒炭自殺

目前房子登記在我朋友的名下  但沒有放款給前貸款人  

事情發生至今快三個月 ,對方是投資客,我朋友是很單純的人,他要求我朋友賠五十萬
根本是壓札, 因為我朋友有將近一百二十萬元在保証帳戶,動彈不得,他的損失又誰賠!

信義居然說: 無法構成解約條件 

試問 :  以後誰敢找信義買房子 

或是跟信義買房子會買到兇宅 ,信義房屋在事發的第三天才告知買方,有刻意隱瞞的行為

信義房屋沒有任何一條合約是可以保障買方的嗎 ?

當發生這樣的事情,點交前所有的責任及損害應該是由賣方負責

怎麼可以任由賣方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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