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 高雄市
2008-04-03,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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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過來!鄭重澄清
1.買屋人有權利知道他要買的房子是否是凶宅,身為仲介人也有義務據實以告,免得日後官司纏身。但對於附近鄰居是否是凶宅,並不是我們可以知情的事,畢竟這是個人的隱私權。
2.假設買屋人對仲介所說之語存有疑惑的話,他大可找當地的里長求證或派出所的警員或是多問問幾個鄰居,而不是只問一位鄰居就下定論,畢竟有的鄰居居心叵測、加油添醋、無法讓真相畢露,對要賣屋的屋主是不公平的。
3.當買屋人詢問此事之時,我們確實是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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