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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06-08, 14:55   #4
李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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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
預設 回覆: 宜蘭羅東鎮陽明路一棟大樓情殺案

我是死者李定達的弟弟,看完上述記者的新聞稿
覺得記者似乎對很多部分都是採用張三李四拼湊出來的
第一 這裡是我們從小到大生長的住家並非租屋
第二 感情生變早有預謀殺人這是天大的笑話 記者並非本人請勿依據警方任意判斷下新聞稿 如果兩人不相愛 何來同居之有 同時 兩人都已皈依自然 實無再討論之必要
第三 我本身從事件發生到現在依然住在原處並無任何異狀發生
第四 現行凶宅認定已有新的法規 請發文者參考現行法規的並刪除此篇不符事實之貼文
第五我哥沒有列為失蹤人口
李陳翔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