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aomp109.judicial.gov.tw/judb...640786.039.pdf
五、本件標的於民國112年1月1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有增建,另債權人
代理人表示該處無人居住使用,又標的無漏水、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
惟有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又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111年12月22日高市警
仁分偵字第11174497200號函復稱門牌「高雄市大樹區中山路3巷423號」房屋於111年3月31
日發生非自然死亡(燒炭自殺身亡)之情事(本件執行標的為凶宅);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
人應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