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 閃!凶宅買屋教戰守則
2009-03-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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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秘技達人 避免租到凶宅 可在契約註明
租屋處的樓下住家中發生命案,房客嚇得不敢繼續住下去,向房東要求退租,卻被扣押金,認為不合理。但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表示,租賃契約並無規範租到凶宅的相關規定,且非住到凶宅的房客要退租,形同提前解約,房東的確有權扣押金。
葉先生說,女友租屋處的樓下鄰居在住家自殺死亡,她嚇得不敢回租屋處住,向房東要求退租,房東卻以發生命案的地點不在同層樓,因此要扣押金1萬元。葉先生質疑:「樓下就是凶宅,當然不敢住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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