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398之1號5樓
民國100年5月5日本院查封時,據債權人代理人稱6374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陳鎮安之妻吳采鳳居住使用,未積欠管理費。嗣據第三人吳彩鳳於100年8月4日具狀向本院陳報,債務人陳鎮安於91年11月27於6374建號建物房間內燒碳自殺,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資料來源 例稿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第二次拍賣)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雄院高100司執丞字第4078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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